建设部副部长黄卫26日表示,我国批准发布的第一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的综合性国家标准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将于200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据介绍,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适用于新建、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,其节能目标和途径是通过改善建筑维护结构保温、隔热性能,提供供暖、通风和空调设备、系统的能效比,采取增进照明设备效率等措施,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热环境舒适参数条件下,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设计建成的公共建筑相比,全年供暖、通风、空调和照明的总能耗可减少50%。